煤炭是占主體還是非主體,這不是一個非此即彼的二值問題。如果煤炭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(份額)代表其地位,這存在任意多可能性。在減少煤炭消費具有明顯的巨大收益(甚至關乎基本人權)的條件下,這已經是一個政策選擇問題。
我國北方地區(qū)連續(xù)霧霾,已引發(fā)關于經濟發(fā)展方式、能源結構與環(huán)境保護的討論日益激烈。對霧霾原因與PM2.5來源的實證研究表明,燃煤污染是一大來源。如何盡快減少燃煤污染物排放,成為應有之舉。
污染大,治理昂貴
減少污染物排放,一般而言有減少煤炭使用與末端治理兩大途徑。如果能在末端實現(xiàn)各種污染物的零排放,那么煤炭從整體上就是“零排放綠色能源了”。事實上,煤炭清潔化利用一直是解決該問題的途徑。那么,多清潔算清潔?在一定的技術與成本范疇內,可以做到何種程度?在目前的存量污染已經十分嚴重,邊際損害成本已經非常高昂的背景下,相比可再生能源局部污染物零排放的事實,即使加裝了回收設施,總體而已,煤炭利用的剩余排放仍舊顯得“非常昂貴”。而要做到零排放,其成本將非常之高,而技術上也存在問題。
以煤電廠脫硫為例,目前,我國的大氣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總量已經實現(xiàn)持續(xù)下降,這主要是電廠普遍加裝脫硫裝置,實現(xiàn)了85%以上....